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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公开转让部分业务车辆川V08120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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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人民医院公开转让部分业务车辆川V***** *******人民医院公开转让部分业务车辆川V***** DSCQ****E*AD******* *.**** 万元 ——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 不涉及 ****-**-** 标的基本信息 一、本次转让车辆为*******人民医院所持有的业务用普通客车川V*****和专项作业车川V*****(详见子资产车辆信息表)。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延时报价期为***秒。加价幅度均为*.**万元,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三、看车地址:**省**州***炉城镇西大街***号 四、看车联系人:杨志康联系电话:*********** 一、本次转让车辆为*******人民医院所持有的专项作业车川V*****(详见车辆信息表)。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延时报价期为***秒。加价幅度均为*.**万元,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三、看车地址:**省**州***炉城镇西大街***号 四、看车联系人:杨志康联系电话:*********** *.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部分零部件老化,发动机存在维修等情况且该车辆自****年以来已脱保,****年*月以来未年检,需意向投资方到标的现场尽职调查;*.若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如果本次转让车辆交易成功后,转让方将负责配合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本次转让车辆无法过户的,转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资产处置方简况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人民医院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万元 一次性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与受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及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一、标的物知晓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州人民医院所持有的业务车辆川V*****、川V*****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与转让方相关负责人联系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发动机情况、权证过户、年审、保险购买情况、违章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部分零部件老化,发动机存在维修等情况,其中:川V*****号车自****年以来已脱保,****年*月以来未年检;川V*****号车辆自****年*月以来已脱保,****年*月以来未年检且该车辆属专项作业车辆,转让方需拆卸警灯等标识,需意向投资方到标的现场尽职调查;*.若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如果本次转让车辆交易成功后,转让方将负责配合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本次转让车辆无法过户的,转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等情形,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物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本次转让的标的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如行驶里程、发动机容量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二、交接方式 受让车辆川V*****号按现状实行整车交接;川V*****号车辆属专业车辆,转让方现场拆卸警灯后实行交接,以上车辆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且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接清单视为双方交接完毕,受让方需在接收车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车辆脱漆改色及过户手续,涉及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三、所有权转移、安全责任及风险承担 受让标的物交接完毕,标的物所有权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转让方应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受让标的物交接前,标的物安全责任及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受让标的物交接后,标的物安全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四、过户登记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待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在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五、相关费用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政策并承担车辆检测、保险、二手车交易税费、过户等相关费用,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如存在车辆年检或交强险过期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年检并承担相关费用; *、本次车辆转让并交付前与转让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闯红灯、交通违章、事故等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六、转让并交付后与转让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闯红灯、交通违章、事故等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七、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票据。 八、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 保证金条款 *.* 万元 ——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 中信银行**分行 *******************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____ 名称 操作 样本合同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车辆登记证川V*****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行驶证川V*****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保险川V*****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车辆登记证川V*****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行驶证川V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保险川V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王老师 ****-******* 史老师 ***-******** 交易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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