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302破7号莆田市安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2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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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quanjiaoyi
;涵江区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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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安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公 告 (****)福大律破管第*号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根据王冬生的申请,作出(****)闽**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王冬生对被申请人***安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裁定本案由**省******人民法院审理。经过****级人民法院摇号选定,******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闽****破*号决定书,指定**大涵律师事务所担任***安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安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月**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省******新涵大街***弄**号*层**大涵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线上申报可登陆****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辅助系统(电脑端登陆网址:https://pt.courtpcw.com或移动端微信小程序“**破产案件辅助系统”)进行债权申报。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安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分通过****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辅助系统(电脑端登陆网址:https://pt.courtpcw.com或移动端微信小程序“**破产案件辅助系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线下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将在******人民法院三楼***第三审判庭(地址:**省******霞林街道肖厝路***号)进行。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上述材料应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管理人核实确认。 特此公告。 ***安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