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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沙市区红门路59-5号房地产公开转让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7日 | 标签: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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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标的名称
******红门路**-*号房地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GQ*****-**
转让申请与承诺
**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我公司持有的******红门路**-*号房地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公司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公司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资产转让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转让权且转让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转让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转让交接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公司、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资产占有方名称
***捷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实物资产转让
资产类型
房屋、土地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基准日
****年*月**日
资产评估值
***.**(万元)
核准(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挂牌价格
***.**(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披露
*、房产所占用土地未分割,办有***国用(****)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烈士陵园管理处,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终止日期为****年*月**日,买受人成交后自行在土地局办理土地分割办证手续;
*、房产办理过户和土地分割手续,由买受人在竞买之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在办理房产过户和土地分割办证手续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其他未作说明的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转让方与房产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若买受人取得该资产后,转让方承诺将已收取的剩余租赁收益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需保证原租赁合同执行完毕。
一、标的资产信息
房屋
标的名称
******红门路**-*号房地产公开转让
坐落位置
******红门路
建筑面积
评估报告载明建筑面积为***.**㎡
房屋所有权证
**房权证沙字第*******号
房屋结构
混合
建成年月
**年代
土地证号
**国用(****)字第*******号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用途
商业、住宅
附加说明
房屋用途为商业、房产所占用土地证未分割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现场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万元保证金到**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成交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转让方提出:
本次转让是以转让方提供的产权转让申请进行转让。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交接手续。
*、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本次标的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个人





交纳金额
人民币**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事项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完毕后,受让方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处置方法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现场拍卖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桥支行
账号:************
披露附件
三、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魏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沙北新区楚天都*朗园**号楼*楼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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