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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闽0181破8号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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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耀**工集团公司管理人 **耀**工集团公司管理人 债权申报通知书 **耀**工集团公司债权人: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对**耀**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作出(****)闽****破*号决定书,指定**耀**工集团公司清算组为**耀**工集团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有序推进债务人破产清算工作,切实保障债权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登记截止时间 债权人应在****年*月**日(含当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地点及时间、清算组的联系方式 地点:******浦上大道***号**万达广场A*-**层**知信衡律师事务所; 接受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 联系人:金舒祺(***********)、何惠琳(***********)、张志勇(***********)。 三、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以递交书面申报文件为正式申报。债权人应提交债权申报表,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债权人身份证明及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 (一)债权人应填写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证据材料清单、送达地址确认书等书面材料,并由申报人或代理人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名。 (二)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报债权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公民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代为申报的,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代理人系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证据原件供清算组核对。申报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包括合同、协议、往来账及相关凭证、收款或付款凭证、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利息计算说明等)需加盖公章(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签名(自然人)。 (四)债权申报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其他财产性权益申报,应书面说明财产权益性质、事由及依据。 (五)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债权真实性承诺函,详细陈述其债权是否受偿及受偿过程,并承诺其所申报债权的真实性。 四、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债权涉及利息(含罚息、复利)或违约金的,利息暂计算至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之日(****年*月*日)止。债权人于****年已经向清算组申报过债权的,则由管理人依法将利息(含罚息、复利)或违约金顺延计算至人民法院受理之日,债权人无需再行申报利息(含罚息、复利)或违约金债权。 (*)请各债权人按本通知书内容积极如实申报债权,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证件、证据材料,并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如逾期申报或漏报、瞒报的,申报人将依法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以及相应法律责任。 (*)债权人于****年已经向清算组申报提交过的所有债权申报材料可继续使用,债权人无须再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耀**工集团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年*月**日*时**分通过**破产案件管理人辅助系统(网址:https://fz.courtpcw.com/#/Index)。债权人可通过登录上述网址或者微信搜索小程序“**破产案件辅助系统”参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耀**工集团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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