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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罚没机动车处置(二)(延牌)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6日 | 标签:机动车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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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罚没机动车处置(二) 项目名称: **罚没机动车处置(二) 项目编号: GR****SC******* 挂牌价格(万元): **.** 首次挂牌公告期: **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资产概况: 基本信息: 详见车辆信息表 一、转让方承诺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
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迎晖路**号*楼 法定代表人 陈学杰 注册资本(万元) *****.******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X 经营规模 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区*)国资委监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财政局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其他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当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细划标准》(西南联交【****】**号)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三、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四、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
四、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于公告截至日**:**时前交纳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详见车辆明细表),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账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分行
账号:*******************
五、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主体资格类资料:
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 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其他类: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主体资格类资料: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其他类: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以辆为单位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特别提示:由于部分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本次处置车辆均无保险。
*、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政策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转让成交后,转、受双方应按本次处置标的鉴定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资产明细表为参考,进行交割。
*、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转让标的过户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由于本次转让标的在处置审批过程中,部分车辆保险以及年审已过期,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并在过户时,如确需补交年审、车辆检测(不限于安检、环检)、交强险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评估报告及其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及提醒等内容,
**、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价款须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专用账户进行结算;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转让价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和与之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和权证变更手续。
**、看车地址:*****局集中办案中心(*****局交警三大队),联系人:黄科长***********、袁老师****-*******,。
**、其中重点说明,在确定受买人购买后,法院凭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给**局发布协助执行通知,**局在拿到协助执行通知后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部门提取档案才能进行过户。
**、若因转让方原因,不能完成车辆过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其他事项详见《评估报告》和《产权交易合同》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办法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转让方进行处置。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评估报告 下载 机动车类信息表.docx 下载 交易合同.docx 下载 *辆罚没车辆评估报告.pdf 下载 交易合同.docx 下载 机动车类信息表.docx 下载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五、正在报名的资产 编号 资产名称 挂牌价格 挂牌期满时间 GR****SC******* 云KAA*** *.**万元 ****-**-** GR****SC******* 云KAA*** *.**万元 ****-**-** GR****SC******* 川EP**** *.*万元 ****-**-** 六、联系方式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经纪会员联系人: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黄鸿鹄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 李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传真: 七、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转让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转让公告。本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受让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本所对公开挂牌转让的项目通过第四产权网站(www.dscq.com)进行网上报名。
第四条 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六条 本所对转让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本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七条 意向受让方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转让方对受让方资格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关资格要求。
第八条 意向受让方应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所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
第九条 意向受让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受让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受让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受让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五、涉及优先权的,意向受让方应在网上报名同时通过报名系统主张优先购买权,并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书面证明材料(股权转让项目中标的公司股东可不提交)。若逾期提交导致本所不能确认优先权的,本所将视为其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涉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层受让的,意向受让方应在网上报名同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管理层承诺函》【模板下载】。
七、*个以上意向受让方联合受让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联合受让各方均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转让方对受让方资格有特殊要求的,各方均应符合相关资格要求。
(二)联合各方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模板下载】。协议应当载明各联合受让方的主体身份、受让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三)由其中*个意向受让方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后,以该账户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竞价,并以该账户交纳保证金、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四)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同时上传《联合竞买协议》以及其他联合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五)若成功受让的,联合各方应提交各自的主体资格证明(原件)和《联合竞买协议》至本所或本所分支机构办理成交手续,或者由经授权的一方凭经公证的《联合竞买协议》原件办理手续,否则本所将不予认可联合受让事宜。
本所现场办公地址:***高新区天泰路***号交易所大厦一楼服务前台。
分支机构现场办公地址:***分所(******人民街**号)、凉山分所(凉山州*****桥街*号*楼)、**分所(******西康路东段***号西康大酒店*楼)、**分所(***沿**路*号工商大厦*楼***室)、**分所(******酒城大道三段兴泸大厦**楼)、**分所(****区长**路兰花巷**号)、**分所(********段**号嘉来华庭*楼)、**分所(*****新区**路*政务服务中心A区*楼)、**分所(*****大道滨河玉盘B*栋**楼)、**分所(***科创园区创新中心*号楼***室)、**所(*****中路**号金鑫酒店*楼***室)。
第十条 网上报名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应根据公告要求的金额交纳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应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受让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本所无法及时确认受让资格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意向受让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
第十二条 意向受让方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本所将按照公告的要求对其进行受让资格审核。
若受让资格未被确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未被确认资格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第十三条 涉及单宗资产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申请退还保证金。经本所审核同意退还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撤回报名。
涉及动态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当所有标的均无人出价时,意向受让方均无权申请退还保证金;当其中一个标的有人出价时,其余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限截止前,均有权申请退还全部或部分保证金。经本所审核同意退还部分保证金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撤回退还部分保证金所对应标的数量的报名。
涉及集中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申请退还全部或部分保证金。经本所审核同意退还部分保证金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撤回退还部分保证金所对应标的的报名。
第十四条 涉及动态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追加保证金,但已交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之和不得超过资产包全部保证金的总额。意向受让方追加保证金成功的,本所视为其自愿增加追加部分保证金对应标的数量的报名。
涉及集中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增加报名标的。
第十五条 转让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受让方有权申请退还保证金。经本所审核同意退还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受让。
第十六条 转让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本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七条 公告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本所按照公告要求的竞价方式组织网上竞价。
第十八条 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九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二十条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二十一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价的,可以与其他意向受让方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转让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受让。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转让标的由顺序在前的优先购买权人受让。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转让标的由出价在前的优先购买权人受让。
第二十三条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成功受让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转让方签约。
第二十四条 意向受让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五条 因意向受让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受让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本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本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暂缓竞价活动:
一、竞价平台服务器机房网络、互联网或本所网络出现故障的;
二、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三、因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四、通过本所指定终端参与竞价活动时客户端出现故障的;
五、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六、接到转让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暂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七条 暂缓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本所有权根据以下情形组织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
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的起始价为暂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原最高有效报价者享有继续竞价时起始价的底价优先权;
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关于受让的说明
第二十八条 意向受让方被本所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本所或本所分支机构签署成交文件。
“被本所确认为最终受让方”是指:*.以协议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获得本所确认时,即被视为本所确认为最终受让方;*.以竞价方式成交的,根据本所交易规则,被交易系统确认为最高有效报价的报价人。
第二十九条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方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第三十条 本所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三十一条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至本所指定账户,且交易双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后,本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服务费细化标准》(西南联交〔****〕**号)收取交易服务费;如项目公告有不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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