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524破4号安溪慧雅洁日化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公告(含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 标签:
160423561
chanquanjiaoyi
;丰泽区
2024.05.17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慧雅洁日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省***人民法院 公告 (****)闽****破*号 本院根据**省****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闽**破申**号民事裁定书,立案受理**慧雅洁日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张艳担任**慧雅洁日化有限公司管理人。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黄**独任审理,由书记员陈晓坤担任记录。你(你单位)应于****年*月**日前向**慧雅洁日化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省******通港西街**泰禾广场*号楼*层**立行律师事务所张艳律师,申报联系人:张艳***********、施建东***********】。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你单位)补充分配,你(你单位)同时还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定于****年*月**日下午**:**在**省***人民法院第七法庭以现场+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另,会议其他事项详询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