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津0116强清18号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4)津0116强清18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 | 标签:
155925171
chanquanjiaoyi
;天津市
2024.03.29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本院根据**国际经济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年**月**日裁定受理**浩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强 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正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清 算组对**浩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清算组处理事务的地址为******十经路**名苑*-*-****,联系人:杜晶,电***********。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