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2024)苏0116破9号清算义务告知书
分享到:
(2024)苏0116破9号清算义务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温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清算义务告知书
温农破管字〔****〕*号
**温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苏****破*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温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年*月**日指定**浩天(**)律师事务所为**温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九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之规定,现将管理人职责及你方应承担的配合破产清算的义务告知如下:
一、管理人职责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公司相关人员配合破产清算义务
(一)自收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向管理人移交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三)自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至管理人执行职务终止之日止,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配合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管理人有关债务人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年*月**日(周三)下午**时**分在******龙池街道**东路*号***人民法院第**法庭召开。
特此告知
附件:*.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管理人联系方式:陈律师:***********,任皓冉:***********,联系地址:******龙蟠中路***号金城大厦A区**层。
**温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附件 清算义务告知书.pdf 下载 *.受理裁定书(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温农公司)(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文件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