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25台车辆打包转让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4075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二手车-产权交易-e交易平台
分享到:
25台车辆打包转让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4075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二手车-产权交易-e交易平台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6日 | 标签:平台招标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项目名称 **台车辆打包转让(***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N****CL******-* 挂牌起始日期 ****-**-** **:**:** 挂牌截止日期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以*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最多延*个周期。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 车牌号 见附件 注册日期 见附件 年审期限 见附件 品牌型号 见附件 发动机号码 见附件 车架号 见附件 排量 见附件 燃油种类 见附件 变速箱 见附件 里程表公里数 见附件 车辆类型 见附件 车辆颜色 见附件 车辆现状 商业险 交强险 违章情况 其他情况 蒙LFD***车辆曾发生重大事故,已修复。请意向方认真勘验,并承担相关风险。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力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场以及***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中共***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事业部
特别
告知
请各意向受让方认真勘验车辆,自行留存照片、视频等勘验资料,了解车辆现状,报废年限,车辆变更、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政策,需承担对应风险及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放弃受让。
*、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委托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转移登记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委托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保证金。
*、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标的交割
*、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办理提取车辆及相关转移登记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须在提车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受让方须在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个工作日内向***************提供相关证明。
*、如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登记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中心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
*、受让方如需将车辆提档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转移登记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一、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支付),持《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
二、本次处置车辆的相关要求:*、车辆必须办理转移登记(车辆号牌不随车转让)。 *、车辆转让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委托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异地提档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地点:*****、***、*****、*****
勘验联系人:杨先生***********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按系统提示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车辆)*.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为保护委托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委托方、受让方的交易费用后,委托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竞价/履约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的;
(*)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受让方受让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转移登记证明的。
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中心核实车辆转移登记证明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 附件下载 车辆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确认表*-**-仅供参考.pdf 车辆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确认表**-**-仅供参考.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修先生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技术支持 其 他

文件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