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526破4号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 | 标签:
160195048
chanquanjiaoyi
;泉州市
2024.05.15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省***万方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
福 建 省 德 化 *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闽****破*号
****级人民法院根据***沥泉陶瓷有限公司的申请,于****年*月*日裁定受理**省***万方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将该案指定本院审理。****级人民法院经随机摇号指定廖逸担任**省***万方陶瓷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本案由审判员
吴金碧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尤珮灿、审判员陈志群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孙志培担任法官助理,郑慧娟担任书记员。
**省***万方陶瓷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年*月**日前,向**省***万方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廖逸〔通讯地址:********街***号香缤中心**层**信实(**)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联系人:陈建顺(联系电话:***********)、陈泽良(联系电话:***********)〕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召开。会议具体事项管理人将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省***万方陶瓷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省***万方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省***万方陶瓷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省***万方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