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鄂0381破1号湖北皇诚工贸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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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quanjiaoyi
;茅箭区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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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人民法院公告 (****)鄂**破申**号 ****年**月*日,本院作出(****)鄂**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皇诚工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并于****年**月**日指定**平长律师事务所担任**皇诚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皇诚工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年*月**日前,向**皇诚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的办公通讯地址:******人民北路武当广场三单元****室;周姝成,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债权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进行债权申报、接受审核意见和确认通知,通过线上系统进行的网络申报具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通过点击附件中的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债权申报平台,下载债权申报资料,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申报都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皇诚工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召开,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参会方式详见https://ept.jiulaw.cn/leaflet/)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管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年*月**日 附:网上债权申报链接: 申报地址:https://zqsb.jiulaw.cn/v*/virtual/****** 附件 **皇诚工贸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