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宝安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7日 | 标签:
19189511
biangeng
;宝安区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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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4月17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宝安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依据《***财政局 ***公共**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拟对***委区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委区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 中标供应商:**城*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 原合同条款:第九条 管理费用:*.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中标价壹年人民币共********.**元(大写:壹仟贰佰壹拾贰万陆仟零贰拾陆元伍角贰分),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壹佰零壹万零伍佰零贰元贰角壹分)。合同金额将按照月结形式,甲方在月服务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的履约评价考核,根据“履约验收考核”条款约定按照考核档次确定支付款项金额,在乙方提供发票后的*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更改为:第九条管理费用:*.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中标价壹年人民币共********.**元(大写:壹仟贰佰壹拾贰万陆仟零贰拾陆元伍角贰分),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壹佰零壹万零伍佰零贰元贰角壹分)。合同金额将按照月结形式,乙方于服务期当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开具**%服务预付款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当月服务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的履约评价考核并根据“履约验收考核”条款约定按照考核档次确定服务费余额款项,在乙方提供发票后的*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城*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基于运营压力不断增加向我中心发来的《关于变更物业服务费支付周期的函》; *.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科学统筹财政支出; *.双方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 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地址:******创业一路*号;联系电话:****-********; 合同备案机构:地址:******国库支付中心;联系电话:****-********。 ******机关事务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