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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林业局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设(通信系统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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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08月23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长沙市林业局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设(通信系统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r\r\r \r一、项目基本情况\r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SCG-************ \r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设(通信系统设备) \r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r二、更正信息:\r \r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更正原因:\r\r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中一般性审查第一条具体描述为: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附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注:近三个月指****年*月-****年*月。 现更正为:*、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注:近三个月指****年*月-****年*月。 \r\r\r 更正内容: \r\r 无 \r 其他内容不变 \r 更正日期:****年**月**日 \r \r三、其他补充事项\r\r\r 无 \r\r\r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r*.采购人信息\r 名称:***林业局 \r 地址:******雷锋大道南路*号 \r 联系方式:*********** \r*.采购代理机构信息\r 名称:************** \r 地址:**省********中路***号顺天国际金融中心**H*楼****-**** \r 联系方式:*********** \r*.项目联系方式 \r 项目联系人:************** \r 电话:*********** \r\r ************** \r ****年**月**日 \r\r \r \r 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r \r \r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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