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鲁1091破4号民事裁定书(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0日 | 标签:
18940558
biangeng
;威海市
2024.03.20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3月20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2018)鲁1091破4号民事裁定书(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鲁****破*号之二十二 申请人:***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齐鲁(**)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统一路***号*** 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D*******G。 负责人:高佩良。 ****年*月**日,申请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本案唯一的重整意向方,在尽职调查期间,调研考察***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谷公司)位于******孙家疃镇合庆村北山的土地。其通过调研发现,该地块受原规划容积率影响及当下国内房地产*场前景不明朗,增加了投资分析难度,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整预案,并向申请人提交了延期申请。故管理人请求本院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三个月。 本院查明,****年*月**日,本院依法裁定金谷公司重整。根据管理人提交的资料显示,金谷公司所开发的******孙家疃镇合庆村北山的土地存在的问题较复杂,重整意向方难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重整预案。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至****年*月**日。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孙喜娥 审判员 胡传佳 人民陪审员 姜悦国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 毕瑛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