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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民政局绥宁县殡仪馆(龙冲陵园)火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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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10月08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绥宁县民政局绥宁县殡仪馆(龙冲陵园)火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殡仪馆(龙冲陵园)火化设备采购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殡仪馆(龙冲陵园)火化设备采购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HNSZZFCG-****-****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编号:HNXZ-****-SY-XMZB-****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原采购公告第六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解密开始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现延期为“****年**月**日*时**分”。 *、原采购文件中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修改如下: 原条款: 第*.*(*)项 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分*%、价格分*%;但总分值不超过***分,加分方法为对非《环境标志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分别扣除技术分*分,价格分*分。详情见评分表。 说明:供应商未提供所投标产品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的,不享受该项优惠 采购产品为《**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内的: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价格* %;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 现修改为: 第*.*(*)项 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分*%、价格分*%;但总分值不超过***分,加分方法为对非《环境标志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分别扣除技术分*分,价格分*分。详情见评分表。 说明:供应商未提供所投标产品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的,不享受该项优惠。 *、原采购文件中附表*.*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修改如下: 原条款 企业荣誉(**分)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止五年(****年至****年*月)内信用中国守信激励一栏中纳税信用,获得一次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分,连续两年获得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分,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守信激励一栏中纳税信用相关查询记录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 体系认证(**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ISO*****环境管理体系、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证书计*分,最多计**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民政局 (*)地 址: ***长铺镇 (*)联系人:林先生 (*)邮 编: ******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省******东二环一段****号**国际商务中心 ***地址:***长铺镇商贸街五巷靠河边二楼 (*)联系人: 周女士 刘女士 (*)邮 编: ****** (*)电 话: *********** (*)电子邮箱: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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