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闽0722破2号福建堃兴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苏州分公司、浦城永晖经营部印章、证照等作废声明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6日 | 标签:
16937020
biangeng
;福建省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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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08月16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2023)闽0722破2号福建堃兴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苏州分公司、浦城永晖经营部印章、证照等作废声明。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堃兴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堃兴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堃兴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永晖经营部印章、证照等作废声明
**省****级人民法院根据***华盛绿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年*月**日裁定受理**堃兴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省***人民法院审理。**省***人民法院于****年*月*日指定**启新律师事务所为**堃兴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本案破产清算工作。
**堃兴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堃兴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堃兴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永晖经营部(以下简称堃兴龙公司及其**分公司、经营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至今未履行移交财产、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负责人印章)、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社保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件)、财务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法定义务。管理人通过各种途径均未能联系上堃兴龙公司及其**分公司、经营部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无法接管堃兴龙公司。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有关人员滥用堃兴龙公司及其**分公司、经营部上述印章、证照等从事与破产清算工作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堃兴龙公司及其**分公司、经营部上述所有印章、证照自****年*月**日起作废。
自****年*月**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证照等材料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堃兴龙公司及其**分公司、经营部及管理人无关,堃兴龙公司及其**分公司、经营部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单位及个人违法使用上述印章、证照等材料的行为均属无效行为,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年*月**日之前和本声明作出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请主动联系管理人,并提供相关材料,待管理人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上述印章、证照等材料的持有人见此声明后,应尽快向管理人移交。
**堃兴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