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9破154号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7日 | 标签:
18120740
biangeng
;东莞市
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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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12月07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2023)粤19破154号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更正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级人民法院根据中油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的申请,于****年**月**日裁定受理*****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指定**赋诚律师事务所担任**九丰公司的管理人。**九丰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月**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省***莞**旗峰路***号中侨大厦B座**楼;联系人:李庆军、张蕴,联系电话:***********、***********)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九丰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九丰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年*月**日上午召开,地点和形式另行确定。相关公告刊登在****级人民法院网或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附件 债权申报公告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更正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