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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整治二标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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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12月01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整治二标答疑澄清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中心**排水设施整治二标第**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SS)WZ**** 项目名称:***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中心**排水设施整治二标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四 章评定分离办法“*.*.* (*)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评分标准”的“其他招标人认为应当考虑的因素”第**~**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证书或正式文件或公布通告网站发出日期为准)入选过*级或以上优质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目录(或名录)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或正式文件或公布通告(或公布通知或表彰决定)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和查询网址链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表彰根据国家、省、*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或正式文件或公布通告确认;如投标人的表彰为协会(学会)颁发,则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网址和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上述条件方予以认可。(*)不提供资料,或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处于公示期的表彰/奖项不得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获得业主单位反馈意见为优良、优秀或良好的,每项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业主单位反馈意见的扫描件;②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有效的单项合同对应的竣工验收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本项最高得*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证书或正式文件或公布通告网站发出日期为准)入选过*级或以上优质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目录(或名录)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或正式文件或公布通告(或公布通知或表彰决定)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和查询网址链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彰根据国家、省、*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或正式文件或公布通告确认;如投标人的表彰为协会(学会)颁发,则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网址和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资料,或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处于公示期的表彰/奖项不得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获得业主单位反馈意见为优良、优秀或良好的,每项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业主单位反馈意见的扫描件;②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有效的单项合同对应的竣工验收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本项最高得*分】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 ******淼通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云**街道葵逢路东*号之一第二层 地址:******桂城海五路*号城智大厦*幢**层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人: 陈冠楠、黄茂丽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名称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第**次)--***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中心**排水设施整治二标-********.pdf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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