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补充协议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7日 | 标签:
8548510
biangeng
;吉林省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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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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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0年05月27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补充协议公示。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补充协议公示
补充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城*管理局(原****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恒建科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方已于****年*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恒建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恒建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在***设立乙方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甲方和乙方已于****年*月签订了《***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以下简称“原BOT协议”)。但因政策变化、环评公众参与遇阻等问题,本项目选址变更。经相关各方协商后,就相关事项签订补充协议加以明确。
现甲方拟与乙方签订《***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令**号)、《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现对双方拟正式签署的补充协议进行公示。如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与原BOT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相矛盾之处,即视为补充协议的约定取代原BOT协议的相关约定,并应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原BOT协议未被补充协议涉及的各项条款和条件仍应持续、完整、合法有效,并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应遵守原BOT协议的相关约定。
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
项目编号:【****-CITC**N**NE-*****】
公示时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
名称:***城*管理局
地址:【******南湖大路****号】
联系人:【赵建新】
电话:【***********】
附件:《***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