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变更公告 > 当阳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关于2024-2026年度当阳市“应急费用补偿”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分享到:
当阳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关于2024-2026年度当阳市“应急费用补偿”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0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11月10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当阳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关于2024-2026年度当阳市“应急费用补偿”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YZ****-******-**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应急费用补偿保险 *、首次公告日期:****-**-**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接到潜在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部分评分项提出疑问,现答复如下: 疑问一: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供应商所属总公司****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及以上得*分;大于等于***%、小于***%的得*分;***%以下的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负面清单的通知》鄂财采发[****]*号文件内的**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禁止事项第**条:将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 答复为: 一是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年第*号)第八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能低于***%,否则保险公司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而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的保险公司为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重点核查对象。依据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为确保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的正常实施,设置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评分项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对保单持有人履行赔付义务的能力,其中就包含有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值,它只是一个相对值。采购文件并没有将潜在供应商注册资本和资产总额的实际数额作为评审因素。所以,该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合规,符合**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鄂财采发[****]*号)第**条的要求。 疑问二:企业荣誉“供应商在****年至****年期间获得**级及以上优秀金融机构表彰的,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负面清单的通知》鄂财采发[****]*号文件内的**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禁止事项第**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 答复为: 一是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银保监规〔****〕**号)的规定,为了坚决防止金融机构“带病运行”,防止风险发酵放大,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对金融机构治理水**风险状况进行判断、评价和分类,且监管评估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机构范畴之一。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党的领导、股东治理、关联交易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和高管层治理、风险内控、*场约束、利益相关者治理等方面。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总分为***分,评估总分达到**分以上的公司为优秀金融机构。 二是采购文件评分项所述“供应商在****年至****年期间获得**级及以上优秀金融机构表彰”颁奖部门是**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并没有指定特定行政区域,且区域宽泛。所以,该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合规,符合**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鄂财采发[****]*号)第**条的要求。 更正日期:****年**月*日。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址:*****大道中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重 电话:*********** 相关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