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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垫江县2020年春期至2021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学用品采购项目质疑的复函重庆翰墨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3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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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19年07月30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垫江县2020年春期至2021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学用品采购项目质疑的复函重庆翰墨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质疑人名称:**翰墨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质疑人地址:******桥鸿一村**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唐春林 授权代表:向 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翰墨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年春期至****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学用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的质疑书,我委于****年*月**日下午通过其它途径转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委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书作如下答复: 质疑事项(详见质疑函): 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条款的事项,评标标准中评审因素要求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者歧视性待遇:变相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复: 一、关于质量检测的问题(详见质疑函)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为考量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是否符合采购标的质量要求,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是考量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是否合符要求的重要依据。因此,本次招标文件设置投标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法可依。同时,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产品质量实行年度抽检制度,其抽检报告具有认定企业产品日常生产质量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因此,本次招标文件设置提供****年以来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的检测报告是为了保障产品质量的需要。 二、关于服务案例的问题(详见质疑函) 本次政府采购该评审因素为了考量投标供应商是否具有从业经验,是否具有履约能力而设置,该条款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年至今投标人在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万元以上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销售发票,政府采购印刷服务项目涵盖面极广,并非仅仅是作业本项目,因而,该条款并非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设置三个名次,是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因此,服务案例的设置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 三、关于环保安全的问题(详见质疑函) 该评审因素的设置,是为了考量投标供应商的履约、服务能力,《水污染防治法》(****版)第十一条规定:“……*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一条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第八十三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节能减排降碳、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均是考量投标供应商是否具有正常经营、生产的条件和能力,以达到考量是否能够完全履约的目的。 四、关于投标人荣誉情况的问题(详见质疑函) 本次政府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的设立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信誉、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本次政府采购设置是综合考量投标供应商是否具有诚信履约能力,是否具有相应的服务水平,是否具备本次政府采购相适应的服务质量以达到考量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严格履约的目的,而省级印刷复制示范企业、著名商标、售后服务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绿色环境认证均属于企业“信誉”范畴,凡是具备上述“信誉”的投标供应商均能获得相应的分值,因此,不存在指向性和倾向性,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同时,国家新闻出版总局在****年就出台了《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新出政发〔****〕**号),该办法推广和鼓励企业参评,省级及以上均可,不存在量身定做,并没有指向性。因此,该条款的设置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 综上,我委认为,本次招标文件及评分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存在倾向性、限制性条款,也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是不成立的。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教育委员会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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