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有关钢铁企业停止执行相关项目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函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1日 | 标签:
19045961
biangeng
;杭州市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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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4月01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有关钢铁企业停止执行相关项目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函。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电力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浙发改价格〔****〕***号)规定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洁运输部分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的函》意见,**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于****年*月**日通过“清洁方式运输”超低排放要求,现明确该公司从****年*月起不再执行“清洁方式运输”项目的差别化电价加价政策。
特此函告。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