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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中心云机房建设项目(二次)的相关质疑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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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18年10月15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关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中心云机房建设项目(二次)的相关质疑的答复。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关于菏泽**级人民法院数据中心云机房建设项目(二次)的相关质疑的答复
一、质疑事项*:第二章 综合评分细则,商务部分投标商行业资格认证:*、投标商具有所投产品(网络、服务器、存储)厂商代理资质,且能提供代理资质认证证书者,得 * 分。
此资质非国家政府采购强制要求,且与本项目需求无必要联系,更涉嫌有排他性,对供应商有区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质疑事项*:第二章 综合评分细则,技术部分产品质量及选型:*、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投标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原厂公章),能提供者得 * 分,否则不得分;
各项产品生产厂**有自己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再次要求没有必要,同时该评分标准与投标商行业资格认证捆绑一起,符合招标技术参数的网络、服务器、存储生产厂商可能存在不给投标供应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原厂公章)的现象。
此资质非国家政府采购强制要求,涉嫌有排他性,对供应商有区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答(质疑事项*和*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等政策文件,省法院也多次要求全省法院特别是中级人民法院建设数据中心项目(也就是本项目),为实现数据集中管理、数据共享共用提供基础支撑。建设数据中心是实现最高法院提出的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实现“智慧法院”建设目标的基础性环境工作,是推进信息技术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的深度应用,以信息化为抓手,提高司法效率,优化司法**,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先导性工作。数据中心项目投资较多、结构复杂、支撑应用繁多,是菏泽两级法院开展数据统一管理、软件集中应用的先决条件。
正因为数据中心项目处于核心地位,十分重要,为项目中标后能快速高效、保质保量的顺利实施交付,因此在招标方案中,我们十分重视投标商的资质条件及综合实力,对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投标商给予加分措施,既没有设门槛、又对具备资质的投标商予以加分,不具有排他性,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质疑一、二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具体而言:质疑事项一涉及到投标商具有所投产品厂商代理资质可以反映一个公司在该产品方面的营业状况及对该产品的技术能力掌握程度,亦能反映中标后是否具备较强的实施能力,该条没有作为强制要求,只是作为了加分项,不具有排他性。
质疑事项二:投标商需要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这一项是为了保证所采购的设备为原厂正规渠道产品,可以保证厂商的正常质保服务,该条没有作为强制要求,只是作为了加分项,不具有排他性。
二、质疑事项*:第二章 综合评分细则,技术部分产品质量及选型:*、为了本院 IT 系统运维数据能更好的向省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传送,投标商所提供的 IT 运维管理系统如具备向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现用 IT运维管理系统传送运维数据的数据接口,现场 实施后即可直接使用, 且能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相应证明 并加盖厂商公章者得 * 分,否则不得分; *、为了本院 IT 系统能更好的与省高院对接,便于互联互通、整体维护者,投标商所提供的需要与省高院对接的设备能与省高院 高度契合,并能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加盖原厂商公章的有效 证明文件者得 * 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两项要求为IT系统运维厂家自行规定,不能证明具备向省高院和最高 人民法院现用 IT 运维管理系统传送运维数据的数据接口,和与省高院对接,便于互联互通、整体维护者,投标商所提供的需要与省高院对接的设备能与省高院高度契合,建议提供与省高院签订的运维管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有效证明。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可视化运维平台的通知》(法[信]明传(****)**号)文件要求,要求各高级法院建设运维平台并和最高法院运维平台实现对接,省法院工作要点等文件提出各中院建设运维平台实现数据对接,针对质疑事项三,调整如下:
针对综合评分细则、技术部分产品质量及选型第*条修改为:为了本院IT系统运维数据能更好的向省高院或最高人民法院传送,投标商所提供的IT运维管理系统如具备向省高院或最高人民法院现用IT运维管理系统传送运维数据的数据接口,现场实施后即可直接使用, 且能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相应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者得*分,否则不得分。
针对综合评分细则、技术部分产品质量及选型第*条、为了本院IT系统能更好的与省高院对接,便于互联互通、整体维护者,投标商所提供的需要与省高院对接的设备能与省高院高度契合,并能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加盖原厂商公章的有效证明文件者得*分,否则不得分。考虑到该条款与综合评分细则、技术部分产品质量及选型第*条、第*条有重复情况,综合考虑去掉改项。
另外、针对综合评分细则、技术部分产品质量及选型第*、*、*条修改如下:
*、为保证虚拟化产品的兼容性、稳定性,要求虚拟化软件平台需与省高院虚拟化软件平台无缝对接,并能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并加盖原厂商公章的有效证明,能提供者得*分,否则不得分;
*、作为法院核心业务数据承载转发设备,要求整网的交换机设备需要具有高可靠性,充分保证业务的稳定运行,要求提供本次所投交换机品牌在企业网(不含运营商)IDC中国*场排名连续近*年*场排名第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相应IDC数据引用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能提供者得*分,否则不得分;
*、为积极响应国家的节能环保政策及避免设备运行期间产生对人体有害物质,要求所投交换机产品必须通过QC******有害物质控制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设备厂商公章,能提供者得*分,否则不得分。
**省菏泽**级人民法院
**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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