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智能追踪报警器设备询价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1日 | 标签:
5808295
biangeng
;陕西省
2018.10.11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18年10月11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智能追踪报警器设备询价更正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新区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新区分局智能追踪报警器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区分局智能追踪报警器设备 二、采购招标编号:TCXQZC****-** 三、采购人名称:******新区分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新区金谟东路*号***财政局八楼****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智能追踪报警器设备采购(详见附件:请询价响应商领取询价采购文件后,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 项目预算:**.*万元 项目用途:办公 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次询价下列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八、询价文件的发售: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 注:参加该项目的响应商须在****年**月**日**:**前领取询价文件,并将下表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报名,逾期(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或未按期发送报名信息的,不得参与投标。 *、报名后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投标的,须在**月**日*:**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函复至***********邮箱说明理由。否则自该公告日起三个月内不得参与我中心项目投标。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公告中要求的资质扫描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点整 *、询价时间:****年**月**日上午**点整 *、询价地点:***新区金谟东路*号***财政局九楼****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庆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