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香城学校等 * 所学校办公桌椅和文件柜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教育局的委托,拟就“***教育局香城学校等 * 所学校办公桌椅和文件柜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XAZC-QJXDXA********)”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需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B、投标人 ****-**** 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C、投标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声 明 。 且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 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
D、供应商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E、投标人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所具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本项目所必须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如有)。”
修改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需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B、投标人 ****-**** 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C、投标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声 明 。 且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 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
D、投标人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所具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本项目所必须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如有)。”
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
**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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