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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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经营许可范围须与项目内容相关,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相关书面声明原件。*、投标人需具备本项目要求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投标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出具承诺书,承诺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开标截止时间之内,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科研团队中对**省社会发展情况比较熟悉的团队优先考虑。(主要从投标单位在**从事的类似业绩判断,业绩以合同为依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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