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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心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心医院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XNSJ-****QT-***),招标采购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经评标小组评审本项目(包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应予废标)”的规定,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如需重新组织采购将另行公告!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心医院
地 址:**省***金桂路***号
联 系 人:廖老师
电 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体育馆路*号新凯大厦*楼***号
联系人:潘浩然、李斌彬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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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