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防办无人机信息采集和图像传输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JKJ-2018-01055)更正公告5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5日 | 标签:
5248104
biangeng
;天津市;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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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18年06月15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天津市人防办无人机信息采集和图像传输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JKJ-2018-01055)更正公告5。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人防办无人机信息采集和图像传输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JKJ-****-*****)更正公告*
受 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基本建设处 委托,**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人防办无人机信息采集和图像传输系统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人防办无人机信息采集和图像传输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CJKJ-****-*****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更正事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下午**:**时,其他内容不变。
*.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梁女士、朱女士
*.联系电话:***********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基本建设处
*.采购人地址:******昆带山路*号
*.采购人联系人:陈德雷
*.采购人联系电话:********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南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基本建设处或 **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基本建设处和 **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 ***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合同公告链接:
***人防办无人机信息采集和图像传输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JKJ-****-*****)竞争性磋商公告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基本建设处***人防办无人机信息采集和图像传输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JKJ-****-*****)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