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柳子剧团演出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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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省柳子剧团演出设备采购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Z******* |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年**月**日 |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四、评审办法,*、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第一项:“按照企业截止投标日期止**个月内做过省级院团音响类业绩合同进行得分,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及成交通知书原件,每个合同得*分,最多得**分。” |
变更为:“按照企业截至投标日期止**个月内做过类似音响类业绩(相关业绩需在报价文件中列表说明并附合同复印件),评委视情况分三档酌情打分,优得*-**分,良得*-*分,一般得*-*分。” |
六、联系方式 |
*.采购人:**省柳子剧团 |
地址:**省******山大北路**号(**省柳子剧团) |
联系人:冯红洁(**省柳子剧团) |
联系方式:********(**省柳子剧团) |
*.代理机构:********** |
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州)****(区、*)文化西路街道(路、乡、镇)**号(村)A座 |
联系人:庄永生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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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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