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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责任险保险机构入围采购招标》答疑会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9日 | 标签:保险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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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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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17年10月19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责任险保险机构入围采购招标》答疑会补充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年**月**日在益民大厦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厅,召开了《******级人民法院诉讼责任险保险机构入围采购招标除了以下内容,参加答疑会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无异议。


 


一、  投标人须知附表中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递交。变更为:投标保证金五万元,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递交。


二、 第二部分  招标说明*.*合格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开标一览表(加盖投标商公章)密封及*.*(*)项中的开标一览表删除。


三、 打分表:










*


****年**保监局监管评级


*分


A类得*分,B类得*分,B类以下得*分


*-*


变更为:










*


****年中国保监会对总公司监管评级


*分


A类得*分,B类得*分,B类以下得*分


*-*


四、第八章(三)磋商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应在此页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同时在开标时,将收据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未提供后果自负。该项删除。


       *****公共**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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