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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南声谷前期工作代建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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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10月19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中国东南声谷前期工作代建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YCG[D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东南声谷前期工作代建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修改 更正内容: 补充资格要求:根据《***财政局 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自行采购项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附件: 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数据中心 地址:*****大道*号*行政办公中心西附北楼三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西陂街道龙腾社区**大道中***号B*幢八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婷莉 电话:*********** ***************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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