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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烟草公司荣县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灾后重建项目的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7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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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11月17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自贡市烟草公司荣县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灾后重建项目的招标文件。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烟草公司**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灾后重建项目 /标段施工 补遗书**号 致各投标人: 一、由于本项目的《**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中载明的备案机关为“**发展和改革局”,但在系统编制文件中无法选择该部门,导致信息关联出现错误,故对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的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条“招标条件”第*.*款中“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由“*****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修改为“**发展和改革局”;“资金来源”由“政府投资”修改为“企业自筹”;第*.*款中“核准机关名称”由“*****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修改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资金来源”由“政府投资”修改为“企业自筹”。 二、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由“?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修改为“?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款“*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内容由 “*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否 。 因*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修改为: “*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 因*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材料价格风险范围约定: 钢筋、型钢、电力电缆、商品混凝土风险幅度值为*%,变化幅度*%以内不调整,除钢筋、型钢、电力电缆、商品混凝土外的材料风险幅度值为*%,变化幅度*%以内不调整。(*)基准价格约定:以《**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期)**信息价为基准价,**信息价中没有的以《**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期)***信息价为基准价,以上都没有的以《**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期)中***周边地*信息价中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可调材料范围:参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川建造价发〔****〕***号)约定为:①钢筋、型钢;②电力电缆;③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④各类砖、砌块、碎石(砾石)、砂(中砂、细砂); (*)材料价格调差方式:①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②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③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随本补遗书重新上传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若与此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省烟草公司***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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