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507破15号关于苏州大永光电有限公司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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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angeng
;苏州市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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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05月29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2023)苏0507破15号关于苏州大永光电有限公司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关于**大永光电有限公司
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
**大永光电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黄埭镇潘阳社区股份经济**社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大永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永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苏****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大永光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苏****破**号决定书,指定**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履行法定职责,现管理人未接管到大永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
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管理人特此声明:大永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自****年*月**日起作废。
自****年*月**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作废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大永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无关,**大永光电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大永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管理人通讯地址
孟律师,***********,***姑苏区养育巷***号**商务大厦***
附件 关于**大永光电有限公司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