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谢家集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家湖灌区工程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2日 | 标签:
17193056
biangeng
;淮南市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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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09月12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淮南市谢家集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家湖灌区工程。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正在招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家湖灌区工程【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家湖灌区工程(项目编号:****GCHNG****)”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不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③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行为的; ④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行为的。 现修改为:①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文件中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描述情形均无效。 注明:①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条款以本次澄清为准;②本次澄清内容未修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不影响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处,以此通知为准。本项目开评标时间及开评标场地均不变。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说明。 **达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镇人民政府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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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退还 序号 投标人 缴纳金额(元) 退款时间 保证金利息(元) 退还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