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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乡村振兴PPP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大墅镇刘兴村小店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7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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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07月27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全椒县乡村振兴PPP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大墅镇刘兴村小店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乡村**PPP项目-人居环境整治
(大墅镇刘兴村**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乡村**PPP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大墅镇刘兴村**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增加社保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现场手持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不变,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澄清答疑文件,并根据最新澄清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万禾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大墅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招标文件)***乡村**PPP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大墅镇刘兴村**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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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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