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5.10.14 |
|---|---|
| 截止日期: | 2025.10.21 |
| 地 区: | 越秀区 |
| 内 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名称 服务期限 类别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成交人数量 “绿动全运、‘分’外精彩”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其他 服务 ***,***.** *家 (一)基本内容 结合十五运会开幕式等重大时间节点,策划开展“绿动全运、‘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名称 |
服务期限 |
类别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成交人数量 |
“绿动全运、‘分’外精彩”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 |
其他 服务 |
140,000.00 |
1家 |
(一)基本内容
结合十五运会开幕式等重大时间节点,策划开展“绿动全运、‘分’外精彩”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将垃圾分类元素植入“全民迎全运”系列活动,策划不少于2场主题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策划体坛健将为广州垃圾分类代言活动
邀请体育冠军、优秀运动员代表到接待酒店、体育场馆周边等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助力绿色全运的沉浸式体验活动,一起为“绿色全运、低碳赛事”打CALL,助力宣传广州垃圾分类、市容环境品质提升,实现“全运热度”与“分类知识”的双向赋能。结合活动开展拍摄制作不少于1条短视频,在市级及以上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短视频时长不少于1分钟,语言和字幕均为中文,画面质量1920╳1080高清格式,画幅比例16:9,适合电视,LED屏,网络播放等格式。确定邀请的体育冠军、优秀运动员人选需经过采购人审核把关。
2.策划自媒体大V探馆为垃圾分类打卡活动
邀请不少于2名自媒体博主大V,深入全运场馆、重要赛事场馆周边、重要线路等,开展探馆(场)打卡活动,充分展示垃圾分类助力“绿色、共享、开放、廉洁”的办赛理念,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成风化俗。结合活动开展拍摄制作不少于2条短视频,在市级及以上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短视频时长不少于1分钟,语言和字幕均为中文,画面质量1920╳1080高清格式,画幅比例16:9,适合电视,LED屏,网络播放等格式。
(二)验收标准
1.最终所有视频成品的在各个平台的总播放量不少于50万;
2.提供2份U盘存储的数字成品(含活动照片、方案、短视频定版);
3.提供媒体传播投放的相关佐证材料;
4.提供项目结束后的验收单和总体工作报告。
(三)知识产权
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中标人应当保证其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采购人实施的研究成果侵权的,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生效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项目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的50%。支付款项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2.在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尾款项之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下列资料:
(1)合同原件;
(2)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中标人投标报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交通、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同时因省、市等上级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调整、修改工作由中标人按要求完成,不另行收费。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相关要求
1.本项目将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内部比选,中选供应商数量为1家(评审规则详见附件1)。
2.提供参选内容:有意向的单位请参照《“绿动全运、‘分’外精彩”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项目内部比选文件》(附件2),提供相关资质(《资格声明函》《参选承诺函》)、工作方案、比选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盖章后邮寄至我局。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联系人:党科;联系电话***
3.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8时(北京时间)。
4.如未中标,不另行通知,邮寄的相关材料不另行退还。
四、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采购单位地址:***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2.“绿动全运、‘分’外精彩”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项目内部比选申请文件.doc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0月14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