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4.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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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4.09.03 |
招标业主: | 扬州大学 |
招标代理: |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
地 区: | 广陵区 |
内 容: | ****年度**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LFNYGC********** 工程名称 ****年度**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 ******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财政 工程地点 |
2024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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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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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FNYGC2024080007 | |||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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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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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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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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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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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 |||
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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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 | |||
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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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约1.26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0.21万亩(广陵经济开发区0.155万亩、头桥镇0.05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5万亩(头桥镇0.7万亩,李典镇0.35万亩)。 | |||
标段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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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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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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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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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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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发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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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FNYGC2024080007001 | 2024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公开招标 | 58.38 | 2024-08-12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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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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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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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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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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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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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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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30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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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
公告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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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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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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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水利水电·水利水电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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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国监)·市政公用工程]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国监)·水利工程] | |||
企业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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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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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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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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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农[2024]53号《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扬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广陵区。 2.1.2建设规模: 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约1.26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0.21万亩(广陵经济开发区0.155万亩、头桥镇0.05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5万亩(头桥镇0.7万亩,李典镇0.35万亩)。总投资额为3147.5万元。 2.2 其他:/ 2.3 招标范围:2024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约1.26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0.21万亩(广陵经济开发区0.155万亩、头桥镇0.05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5万亩(头桥镇0.7万亩,李典镇0.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所有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具体内容及要求:(1)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2)审核项目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下同)递交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3)审查工程建设所需施工材料、机电设备等质量,对不能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的,要督促项目承包单位采取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满足施工质量要求。 (4)督促、检查项目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发现问题应及时指令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指令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5)督促、检查项目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指令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指令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6)组织工程建设质量综合评定,签署工程检验认可书和工程付款凭证。 (7)定期向监理委托人书面报告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相关控制措施的情况。 (8)工程竣工后,整理合同文件和有关工程技术档案材料,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相关验收文件的签署,提交工程监理报告。 (9)在工程保修阶段,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承担质量责任,并督促承包单位保修。 (10)委托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11)监理人员配备:要求每个项目镇至少配备1名驻地监理员进行监理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58.38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一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资格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监理员:4人(每个项目镇至少配备1名);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在手工程情况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件规定、扬建管(2020)1号文规定要求。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 3.10.1投标人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中任意一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1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 8月13日至 2024 年8月20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03日9时30分,地点为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18556131196 2024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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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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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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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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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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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52597171 |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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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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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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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14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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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61311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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