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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沙吉海煤矿至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综合运输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4.05.06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4.05.06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关于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沙吉海煤矿至**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综合运输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办法及**公司批示,现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询价确定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简称沙吉海煤矿)至**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简称油田公司煤场)综合运输服
 
招标公告正文

关于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沙吉海煤矿至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综合运输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办法及新疆公司批示,现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询价确定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简称沙吉海煤矿)至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简称油田公司煤场)综合运输服务项目的承运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沙吉海煤矿混煤由沙吉海煤矿至油田公司煤场综合运输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拉运总量为85000吨,根据矿生产情况以实际运量为准,运费煤炭结算以油田公司验收数量为准,据实结算。矿发与油田公司验收量超出5‰时由运输单位承担。

2.项目内容:煤炭从沙吉海煤矿矿区通过汽车运输至油田公司煤场,并在油田公司煤场卸车储存,运输单位负责按照油田公司要求运输相应煤炭类型(1cm型煤)加工处理,投入相应人员、设备及环保设施。对人员身体健康、设备安全运行、环保问题等付全部责任。

运输里程约为300公里。

3.付款方式:运输单位向采购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矿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以银行汇票或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3.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三、投标人须知

1.凡是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功的物流企业均可作为投标人参加。

2.投标人必须是在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竞价交易服务费0.16元/吨由乙方承担,服务费由乙方在合同执行首月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

4.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元/吨,遴选结果下达,乙方知悉并同意其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乙方所中标项目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5.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公司注册车辆20辆以上。

(3).投标人须为中石油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合同业绩1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与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下属(风城油田作业区)直接签订特车及普通货运合同业绩;2.合同范围必须包含油田公司大宗物资;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业绩证明扫描件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投标人须与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下属(风城油田作业区)直接签订特车及普通货运合同业绩。不具备条件的不允许参与报价,如参与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并扣除投标保证金。将报价单位列入黑名单。

6.验收方式:数量按照油田公司验收数量进行运费结算。(详见合同)

7.考核条款:

(1).煤炭运输过程中,运输单位必须保证所运煤炭不被更换、掺杂使水等,如发现上述行为,采购单位按当天掺假车辆所运煤炭含税煤价的双倍价格在运费结算款中扣款。

(2).对出矿车辆进行抽检,煤质按照油田公司化验结果为准,出现热值偏差受到考核由运输单位承担。

(3).要求运输单位承担从入矿、过磅、装车、出矿、运输过程、到厂卸煤各环节人员、车辆运输安全,对人员身体健康、交通安全、环保问题等付全部责任。听从矿现场指挥人员调度,遵守矿相关制度要求。

(4).要求运输单位严格按照计划量拉运,必须具备快速反应及充足的按照国家标准载重要求进行运输煤炭的能力,运输能力保证在1000吨/天以上;运输单位负责与油田公司协调卸车事宜:

(5).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其他时间内调增煤炭运输量时,运输单位在接到运输量调整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运输量增加到我方要求。

(6).运输单位负责协调从出矿至油田公司使用点一切事宜,听从油田公司现场指挥人员调度,按照下达的日供给计划数量进行运输卸车工作。

8.合同签订后运输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8.5万元。

9.合同履约完成后,双方无争议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密封报价电子交易,根据投标人自报价,最低价成交。密封报价交易规则,按照“价格低、提交时间早”原则进行成交。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充分了解并认知合同履行区域内的各行政机关的制度性要求及防疫要求,投标人承诺独立承担项目履行中的行政责任(环保责任、各类税费缴纳责任)、与第三方的民事责任、独立承担与其所属员工(包括雇工)的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均应充分了解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不论投标人是否进行过现场踏勘,招标人始终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是对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进行的;中标后,凡是以未充分现场踏勘或类似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价款的,采购人一律不予认可,由此导致合同不能执行的,按照《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3.在合同期内煤炭运输总计划约为8.5吨。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具体运输量由发标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需求情况确定。

4.投标人投标前须认真阅读投标公告及《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合同》(新疆公司煤炭综合运输合同范本),熟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管理考核条款。

六、此项目委托招标联系部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销中心。

联系人***


报价地址:https://www.e-ceic.com/information/detail?id=178743568472885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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