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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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金川区 |
内 容: | ***传染病应急小分队建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号文)的有关规定,拟对***传染病应急小分队建设物资采购项目发 |
金川区传染病应急小分队建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拟对金川区传染病应急小分队建设物资采购项目发布阳光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LW2024-036
2.采购需求:金川区传染病应急小分队物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最高限价:80000.00(大写:捌万元整)。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5.评审办法:最低价中标法(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投报总价(总价为单价乘以数量),最低价中标,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
反面);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 2023 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3年6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起之日起投标截止日期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以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资格后审。
四、投标登记、资格审核及竞价时间
1.投标登记时间:投标单位于2024年4月24日00:00分至2024年 4月 26日23:59分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金昌市http://ggzy.jcs.gov.cn)在线登记。
2.系统竞价时间:2024年4月27日8:30分至2024年4月27日15:00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金昌市)发布。
六、投标人竞价须知:
1.请投标人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金昌市招标投标限额以下项目阳光自主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一次竞价,各投标人(供应商)报价的必须在有效范围内。
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文件要求投标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进行竞价的;
4.由于自主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供应商)重新进自主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络报价。
5.招标结束后,中标(成交)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完整版投标(响应)文件3份(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投标报价清单(明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营业执照、财务证明、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信用信息查询证明等)、项目人员配置一览表(附项目负责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金昌市金川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40号
联系人:曹菊菊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甘肃朗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28区53#商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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