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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尼区南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4.04.24 标签: 西藏自治区招标 那曲市招标 色尼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4.04.24
截止日期:2024.05.15
地 区:色尼区
内 容:色尼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色尼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色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色尼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色发改【****】**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招标公告正文

色尼区南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色尼区南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那曲市色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色尼区南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色发改【2024】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455户居民房维修改造一项;30栋居民房屋面漏水维修10250.69㎡;总平污水管疏通2408m,总平雨水管疏通2070.30m;新建总平暖气主管4712m,新建暖气井65座;沥青路面恢复2827.2㎡;原有化粪池清理一项;庭院灯100盏;垃圾桶50个。(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那曲市色尼区;

2.5建设工期:8个月(以开工之日起算);(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含贰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关注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4月24日12时00分至 2024年04月30日11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4年04月24日12时00分至 2024年04月30日11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5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长为 30 分钟,30 分钟内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上发布。

8. 其他

8.1投标企业需办理CA锁,办理地点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3根据藏建招【2019】36号文《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4本项目执行“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件。

8.5 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8.6 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7 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8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9 根据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且合法有效。

8.10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相关行为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市色尼区

邮 编:852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百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6栋1单元6楼1号附2号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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