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4.04.22 |
---|---|
地 区: | 兴宾区 |
内 容: |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保证医院的正常工作运行,******石陵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石陵镇中心卫生院微型消防站设备。本次采购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保证医院的正常工作运行,来宾市兴宾区石陵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来宾市兴宾区石陵镇中心卫生院微型消防站设备。本次采购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计划表:
详细请参考附件一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方式
1.服务地点:来宾市兴宾区石陵镇中心卫生院
2.服务要求:所有设备验收投入使用后,保证设备保质期两年内正常使用的维护。
(二)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报账结算。
2.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1) 合同;
(2) 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价文件
(一)报价函(请列明设备参数规格、价格、供货时间、售后服务等,需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公司资质证书(需加盖公章)
(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或者业绩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注:参加报价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有意参加本次询竞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24日17:30分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报价文件,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址:***
接收人:盘女士
电话:***
五、评审办法
我单位组成询价评审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六、现场询价时间待定,具体另行通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