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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新都荟项目、二期二次供水设施施工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3.11.06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长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11.06
截止日期:2023.11.30
地 区:长春市
内 容: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KZB-ZHCR-***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荟项目、二期二次供水设施施工工程已经过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韩(**)国际**示范区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KZB-ZHCR-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新都荟项目、二期二次供水设施施工工程已经过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103-220175-04-01-244067,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新都荟项目、二期二次供水设施施工工程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筑面积:122041.6㎡(A区:69500.47㎡;B区:52541.13㎡)

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4491006元

2.4招标范围:一次网、二次网、水泵房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建设地点:中韩新都荟、中韩新都荟二期项目所在地

2.6计划工期:30天(具体已合同签订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满足《长春市城市供水工程技术导则》及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满足使用、验收、移交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

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提供 2023 年近期连续3个月的带二维码即可查询有效且不需任何验证方式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如投标人所在的地区不能提供带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完工的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最新一期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8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4日16时30分,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209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会议号 4638134934  )。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每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坤林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

邮编:1304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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