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0
招标编号:2023-10-20
公告截止时间:2023-10-23 17:00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对我院内部资产、财务审计及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等项目所需的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名参加。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就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
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
3.招标范围: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内部资产、财务审计及项目专项资金审计。
4.入围数量:2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固定办公地点;
4.投标人须具有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有2021年至今提供资产、财务审计及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相关服务经验;
6.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玉泉区南二环路148号6405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小会议室
六、其他
1.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含法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2)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在企业信用体系中信用情况良好,无失信行为及被惩戒情况(提供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5)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固定办公地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购房合同);
(6)2021年至今资产、财务审计及项目专项资金相关服务经验(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入围协议);
(7)在其所在地区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诚实守信,且2021年至今无不良从业纪录和违法记录(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
(8)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与招标人无诉讼纠纷等利益冲突事宜(承诺函);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承诺函);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盖章后携带至报名地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
联 系 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