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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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9.14 |
地 区: | 珠海市 |
内 容: | 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披露规则 采购方信息 进场信息 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蓝湾智岛总部基地中心(二期)选取商办物业营销渠道代理服务 挂牌价 本项目按费率进行报价,报价上限为物业实际销售回款 |
关键词: | 渠道 |
项目名称 | 蓝湾智岛总部基地中心(二期)选取商办物业营销渠道代理服务 | 挂牌价 | 本项目按费率进行报价,报价上限为物业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5%。 |
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 | 蓝湾智岛总部基地中心(二期)选取商办物业营销渠道代理服务(内容详见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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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相关附件 | 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docx 合同.pdf 报名申请书(采购类)-一次报价-1 (1)(1).doc |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拒绝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截图或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不存在以下两种情况:①纳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②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一年内因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均作无效投标。 (1)单位负责人*** (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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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竞价 | 意向供应商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3-09-14 17:00:00 |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保证内容: 1.意向供应商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供应商后,该成交供应商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采购方签署采购合同。 2.采购方应按照约定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缴纳交易服务费和签订采购交易合同后由交易中心不计息退还; 2、意向供应商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给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采购方所有; 3、未被确认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意向供应商,在未出现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规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时,应于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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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账户 |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 ||
账户名称 |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
账号 | 44350401040016913 | ||
交易(开标)时间 | 交易(开标)地点 |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竞价大厅 |
挂牌期间(工作日) | 7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信息披露,延长1个周期 |
采购方类型 | 法人/其他组织 | 采购方名称 | 珠海市高新总部基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人代表 | 潘克清 | 注册资本(万元) | 129000.000000 |
统一社会信用码 | 91440400559188016C | ||
所属行业类型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所属行业分类 | 商务服务业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座机电话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时间 | 无 |
项目(标的)意向 | 购买服务 | 与采购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详见附件《蓝湾智岛总部基地中心(二期)选取商办物业营销渠道代理合同范本》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项目按费率进行报价,报价上限为物业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5%; 2、本项目最多共征集50家营销渠道代理; 3、本项目由采购方、托管公司共同与成交单位签署三方协议,由托管公司全面负责成交单位的营销管理相关工作(详见《销售代理服务合同》)。 4、本项目合作的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房源销售完毕且完成结算,或本项目渠道销售总代理服务费预算使用完毕止(以先达到的时间为准)。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销售代理服务合同》(附件下载); 6、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成交通知书》次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易双方应签订采购交易合同; 7、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由采购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具体金额详见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费通知。 8、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次报价方式: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每个意向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意向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应在网络竞价中以不高于竞标上限(5%)报价一次,超出竞标上限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按照网络竞价系统“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总体原则,从低到高排序,排名前50(含第50)名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同等报价,则按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且以前50名成交方各自的报价作为其最终成交的成交费率。 | 意向登记要求及资料 | 报名递交的资料清单: 1、报名申请书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截图或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告、合同范本)。 |
意向登记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14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意向登记。 | 意向登记方式、招标文件价格、缴费方式 | 报名方式:公告期内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报名递交资料。 【公司总部】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拱北窗口】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电话:*** |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无 | |
备注 | 温馨提示: 1、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2、在被确定为项目成交供应商后不与委托方签定采购交易合同或违反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的规定、约定的其他行为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中心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供应商如对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特别事项说明等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采购服务平台 | 采购服务平台负责人 | *** | 采购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 *** | |
联系地址 | *** | 邮政编码 | 51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