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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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9.15 |
招标业主: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
招标代理: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院内楼体保温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楼体保温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楼体保温工程项目; *.*质量标准: |
关键词: | 大学 医院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院内楼体保温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楼体保温工程项目,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楼体保温工程项目;
2.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验收标准及甲方验收标准;
2.3项目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2.4项目预算(即招标控制价):315449.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7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uoyijilin2@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文件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标文件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6)近三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C30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截止时间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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