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恒大林溪府项目二期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恒大林溪府项目二期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2 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WXCG2339
项目名称:铁岭恒大林溪府项目府项目二期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503603.59元/年
最高限价:2503603.59元/年
采购需求: 恒大林溪府项目府项目二期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园区绿化,楼宇公区保洁、门岗安保服务、专属管家服务、特色社区文化活动、公共设备设施维护、公区照明及监控等。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物业合同期限为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1日至 2023年08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箱***
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华夏新华城一期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邮箱报名:投标供应商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通过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2.现场报名:投标供应商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递交报名材料。将报名材料的加盖企业公章一份递交至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华夏新华城一期门市。
3.报名材料要求如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正反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含法代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天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文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12002709248031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