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条件如下(对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等资料进行明确,未提供资料、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废标处理):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 万元)、具有法人资格、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全部招标物资的生产商或其授权代理商、经销商;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供货能力;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业绩要求
近两年同类供货业绩不低于 2 00万 ;
招商引资企业及园区企业、十一师内部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
(三)财务要求
投标人 近3年净利润均大于零。
应提供 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附税务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国家核准文件或第三方查询结果为准,并加盖公章包括审计报告等资料、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应当附2020年至2022年纳税证明或者纳税信用等级
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四)信誉要求
4.1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公司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4.3公司法人及股东未被列为失信名单。
4.4未被列入十一师集采平台黑名单。
4.5应当提供近3年涉诉信息,不得隐瞒(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五)其它要求
应当提供拟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拟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满足招标文件中的供货质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