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3.06.06招标公告 > 中交三公局粤桂项目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三公局粤桂项目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6.06 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梧州市招标 龙圩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3.06.06
截止日期:2023.06.26
地 区:龙圩区
内 容: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粤桂项目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粤桂产业带项目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地材)*、招标条件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粤桂产业带项目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物资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粤桂项目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地材)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梧州市粤桂产业带项目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物资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三公局桥梁隧道工程(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梧州市粤桂产业带项目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广西梧州市粤桂生态循环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带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包含三村至松柏公路(大坡段)工程、富华至马王小学公路提升工程、大坡街至S505连线公路及附属工程和大坡镇公交站场工程、魁村桥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新建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安防工程等。
2.2粤桂项目开工竣工日期:2022年8月15日-2023年7月15日;
2.3粤桂项目中标金额:4344.86万元。
2.4招标内容:地材。
2.5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3.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或生产商出具委托代理书的商贸公司;
3.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分两个包件招标,每家供应商可两个包件同时投标,但是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件。
3.10单位负责人***
3.11投标人因质量原因被地方相关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申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 6月 6日10:00至2023年6月 13日10: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帐户并经招标组织单位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 6月6日10:00至2023年6月 13日10:00。
4.2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一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2023年6月6日10:00至2023年6月13日10:00前以对公账户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银行账户详见招标组织单位信息),备注栏填写“中交三公局梧州市粤桂产业带项目道路工程项目地材标书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2023年 6 月6 日10:00至2023年6月13日10:00时前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514301838@qq.com,并致电招标联系人***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梧州市粤桂产业带项目道路工程项目地材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 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银 行 账号:110060224018010009992
4.4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 6 月 26 日  1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 月 26 日 10时止, 2023年 6月 26日  10  时开标。
5.2评标以供应链信息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为依据,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包件20000.00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 6月 26日 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梧州市粤桂产业带项目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 户 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银 行 账号:01-10-003475-01(账号必须要加横杠)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梧州市粤桂产业带项目道路工程项目地材投标保证金款”,汇款账户如同购买标书款账号一致(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邮箱648032294@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
6、发布的媒介
7. 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中交三公局桥梁隧道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监审部
8. 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桥梁隧道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供应商注册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仅发售标书) 位先生(公司)  联系电话***
标书汇款凭证发送邮箱:514301838@qq.com
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梧州市粤桂产业带项目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
联 系 人:高先生(项目)  联系电话***
 


9、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附件:包件1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合计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备注
包件1
1
片石
30-60cm
23434.46
23434.46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梧州市粤桂产业带项目道路工程施工范围内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按招标组织单位要求为准
 
 
包件2
1
砂砾石
10-20mm
28457.94
28457.94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梧州市粤桂产业带项目道路工程施工范围内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按招标组织单位要求为准
 
 
1、招标物资划分(地材)
 
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物资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不超过80 %;剩余 17 %在物资结算后90 个工作日内,以网银转账支付、银行票据支付、E信通、云信等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质保期:6个月)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4.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5.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包件说明: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片石
23434.46
包件说明: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砂砾石
28457.94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