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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6.05 标签: 浙江省招标 绍兴市招标 公务用车招标 租赁招标 大学招标 公务招标 用车招标 
加入日期:2023.06.05
截止日期:2023.07.01
招标代理: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绍兴市
内 容: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新顺****-**-**) ************受**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项目内
关键词: 公务用车 租赁 大学 公务 用车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3-06-01)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按单价招标,费用按实计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择定供应商家数

服务期限

1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家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服务期满,经采购人批准可续签,每次续签期限最长为1年,最多续签2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经营范围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5日-2023年0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获取)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3、招标文件售价(元/本):0(售后不退)

注:

(1)本项目采用现场或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现场报名的,请携带报名资料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线上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采用电子邮箱***

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名(文件领售)登记表。

(2)未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但必须以供应商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缴纳户名: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浣东支行

账号:201000214232891

款项用途:公务用车租赁项目投标保证金

注:缴纳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须单独装袋(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邮寄(或现场)提交。邮寄过程中,缴纳保证金(汇款)凭证发生泄露、遗失、损坏等情况的,全部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14:00:00。

2、提交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注: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等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1)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市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诸暨市及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拒收到付),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

邮件接收人:余佳维

联系电话***

(2)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①快递外包装上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号(如有);②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全部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14:00:00。

2、开标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特别说明: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余老师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金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单位联系地址***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五日



  • (附件)授权委托书及报名(文件领售)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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