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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包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6.04 标签: 陕西省招标 西安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6.04
截止日期:2023.06.19
招标业主: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58]
地 区:西安市
内 容:项目概况 ******人民法院包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路**号(**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米)综合楼*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CG****-***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包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CG2023-128

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包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包厨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 84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40,000.00 8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包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包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作为留存依据。(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没有则此项不需要提供)(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5日 至 2023年06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5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政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58]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中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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